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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未缴满25年 可申请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

发布日期:2014-06-11 | 关注:5062

  珠江时报帮办记者 黄群飞报道 社保关乎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,但由于计算复杂,不少参保人对其“云里雾里”。近日,禅城区的郭女士致电帮办记者表示,其公公邓叔快退休了,他购买的医疗保险不足25年,担心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“大打折扣”。记者就此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到,退休人员累计医疗保险缴费不足25年的,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。

  今年57岁的邓叔在禅城区一家企业工作,从1994年至今,他已经累计购买社会保险20年。“再过三年就退休,一退休公司就不再帮买社保,听说一些险种要购买满25年的,如果停止购买,待遇会减少很多吗?”

  带着邓叔的问题,记者昨日咨询了社保部门。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我市的社会保险分为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五大险种。其中,涉及到退休人员保险待遇的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。“参保人在退休时购买满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在退休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金;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25年的,可在退休后不用缴费,继续享受医保待遇,未满25年,退休后则不能享受。”

  对应邓叔的实际情况,其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明显不够,那是否意味着他退休后就不能继续购买而又不能享受相关待遇?答案是否定的。社保部门表示,退休人员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,或在本地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,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。

  “在每月的1日-25日期间,到原购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。”据社保部门介绍,办理手续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、户口本及其本人页复印件,到社保局填写《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》,最后到地税分局缴费即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。

  记者把情况反馈给邓叔,他表示,退休之后会立即去办理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,确保自己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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